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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员工自愿放弃社保企业将面临3大风险

更新时间:2019-02-01 08:23:33 浏览次数:171次
区域: 潮州 > 湘桥

每月工资本不多,社保一扣,瞬间尴尬了~要社保,每月多扣几百块;不要社保,每月多发几百块;我还是让老板给我发现金吧!有钱拿,多实在。企业出于成本考量,也默许了这种行为
但...这样真的安全吗?
员工自愿放弃社保,公司赔了5万医疗费!
2012年7月11日,江小二入职惠州SK公司,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入职时,江小二出具“申请书”,表示自愿放弃购买社会保险。
江小二因腰椎神经鞘瘤术后复发,2014年3月14日至2014年4月13日请假1个月,请假期间,于2014年3月17日至2014年4月1日住院,共花费医疗费96448元,该费用由江小二自行垫付。出院后他根据医嘱全休了三个月。
2014年7月1日,江小二返回公司上班。因医疗费用支付、社保缴纳的问题与公司发生争议,他提出了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不同意支付,接下来就是打官司了。
公司认为江小二在职时未能及时参保,江小二亦有责任,不同意支付医疗费56554.2元。
江小二认为公司未为他缴纳社保费用的责任在公司,公司应当承担医疗费。
仲裁委和一审法院认为公司未缴社保导致江小二不能报销医疗费,公司需承担责任。一审法院判公司需支付江小二医疗费56554.2元。
公司不服上诉。惠州中院经审理认为,《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即用人单位一旦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应依法为其缴交社会保险。本案中,虽江小二签订了放弃购买社会保险的承诺,但其放弃属于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义务,应认定为无效。一审法院经核算,判决公司应向江小二支付医疗费56554.2元正确。公司觉得很冤,认为法院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判决不当,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那么,如果员工自愿不交社保,违法吗?公司真的能占到便宜吗?
员工自愿放弃社保,企业将面临3大风险
未缴纳社保期间,发生工伤等意外情况,企业逃不掉责任
不管是不是员工自愿放弃参保,只要公司未给员工缴纳社保,在工作期间意外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原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都得公司来支付。如果员工因公死亡,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企业还要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2017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6396元,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可能把一个公司赔破产。(2018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36396元×20=727920元(全国统一价))
如果员工要求补缴社保,企业100%要补缴
虽然员工自愿放弃享受社保的权利,但企业不能放弃缴纳社保的义务。如果员工要求企业补缴,企业必须100%补缴员工的社保。
企业社保将面临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员工不愿交社保,老板到底该怎么办?
老板必须要确定的一个操作原则就是:全日制员工,不交社保万万不行。无论是领导要求,还是员工自愿,都是不允许的。
将缴纳社保作为录用条件,不愿交就不录用。
想要录用的员工,尽力说服其缴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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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国内早从事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的专业机构,骏伯人力集团在人力资源行业刚起步时就开始从事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在行业内具有良好的声誉及广泛的影响力,积累了丰富的HR外包实操经验,成为行业中的领先者。
骏伯人力集团具有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人才租赁(劳务派遣)、业务外包、社保及公积金、员工补充福利计划及高级猎头等核心产品。截止到目前,骏伯已为数千家大、中型企业提供人力资源服务,其中包括位列世界500强的知名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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