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训对象:
1. 在岗未取得《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的管理人员和新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人员。
2.继续教育培训对象:已持有《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的人员(企业经理、部门经理、管理员),二年内未进行年检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
(1)物业经理上岗证:
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管理实务为考试课,以此作为培训主要面授内容,面授期间将重点进行辅导和考试。
(2)继续教育记录(对已经取得证书的人员,每二年需进行一次继续教育)
1、执业物业管理考试相关政策及注册管理办法的介绍;
2、《物权法》中涉及物业管理领域的相关规定与建筑物和社区共用部分的权属区分、管理使用权益归属的纠纷处理;
3、维修基本管理办法的相关情况介绍;
4、物业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5、物业管理纠纷案件若干问题司法解释的立法背景及主要思路;
此次培训的内容将作为物业管理的继续教育课程,在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全国物业管理企业从业人员岗位证书》上填写所培训内容并加盖印章。
四、证书使用说明:
1.《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为物业管理从业人员上岗资格证明,限于持证者在岗期间使用。
2. 本证书由全国城建培训中心统一印制,颁发。
3. 持证者在岗期间接受继续教育,由培训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并做好记录。
4. 本证书应妥善保管,不得涂改、。
五、报名资料:身份证正反复印件和1寸红底照片3张就可以。
潮州市物业经理上岗证报名咨询时间及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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